举报人陈积海介绍2019年4月24日,我实名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来安县公安局举报陈三祥、陈思勇涉嫌虚假诉讼、诈骗犯罪;陈三祥涉嫌盗窃犯罪;刘长友涉黑涉恶、涉嫌虚假诉讼、诈骗犯罪;王朝平涉嫌盗窃、虚假诉讼犯罪。来安县公安局刑侦队董晓飞警官也多次喊我去询问。2020年1月15日,董晓飞警官向我送达来公(刑)不立字(2020)002号,003号,004号,005号四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我不服随即向来安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因来安县公安局公然庇护犯罪嫌疑人,混淆是非,现我实名向有关部门举报。

 一、002号不予立案所涉。系我举报陈三祥,陈思勇涉嫌虚假诉讼犯罪,陈三祥涉嫌盗窃犯罪的材料。

  1、来安县公安局对我举报的陈三祥、陈思勇涉嫌虚假诉讼、诈骗犯罪,陈三祥涉嫌盗窃犯罪为什么不回复?刻意不查,只回复涉嫌诈骗犯罪,没有犯罪事实。

  2、陈三祥纠集黑恶势力,与石维功、叶向阳、王康宏、刘长友组成犯罪团伙,将“滁州市承润锂业有限公司”企业股权强占到其名下。陈三祥又出谋指使为该公司房产建筑工头陈思勇和该公司原法人蒋怀宝,到来安县人民法院用伪造的材料提起虚假诉讼,诈骗该公司属于我个人的财产。2013年3月20日陈三祥用伪造的“建筑工程协议书”“民事起诉书”等材料(见陈证据4、5),安排陈思勇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792800元。让陈思勇和该公司原法人蒋怀宝作为原、被告出庭(见陈证据7)。以被告身份出庭的蒋怀宝是用已失效的原法人证书,企业代码证书出庭(见陈证据6),而时任公司法人是陈三祥。该案经法庭调解生效,来安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14日下达(2013)来民一初字第00568号民事调解书(见陈证据8);要求被告于2013年6月14日前付400000元,于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392800元。2013年6月21日,来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陈德新庭长、何建国副庭长找陈三祥谈话。

3、陈三祥盗窃我在公司宿舍内的财物价值20多万元,经我报案后,公安部门进行现场技术勘察。在确定是陈三祥盗窃所为后,王世平、梁志超竟然在2014年4月10日给了我一份“情况说明”(见陈证据17);陈三祥承认是私配钥匙窃走我巨额财物。梁志超告诉我,陈三祥是从蒋怀宝那里把该企业全部买下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陈三祥有权处置公司内所有财产,梁志超甚至对我说:陈三祥说,陈积海说东西是他的要陈积海拿出被盗财物发票。我的财物被盗,公安局不去追查罪犯,反而要求我拿出被盗财物的发票,实属罕见。这个公司是不是陈三祥买来的,是不是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县工商局注册可查清楚(见陈证据24、25),来安县公安局为什么不追查真像。蒋怀宝5.26询问(见陈证据15)更能说明。而董晓飞这次为什么刻意隐瞒陈三祥涉嫌虚假诉讼,盗窃犯罪事实,不给我调查下结论?

 4、陈三祥通过伪造的材料,搞虚假诉讼,非法强占属于我个人的巨额财产至今,这难道不是诈骗犯罪事实?陈思勇在同一处工程,只有90余万元的工程费用。陈思勇在2011年2月10日收取我陈积海建房结算款951600元(见陈证据18,已质证)。2010年8月12日收到蒋怀宝个人预付278000元;2013年6月24日收到承润锂业工程款514800元;2010年7月12日收到承润锂业材料和人员工资134650元;再加上陈思勇在开工时收到工程预付款50000元,陈思勇收了这么多钱,这难道还不是诈骗的犯罪事实吗?

     制日报记者点评

        2021年11月2日,记者陪同当事人来到了事发地进行调查走访。但是记者看到了眼前的一幕让人匪夷所思,作为房主。还不知道这个房子租给了谁?今年六月份,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租给了中石化公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租给别人,这是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背后的保护伞究竟是谁?我们共同关注。

    当事人多次和安徽省滁州市政府部门反馈案件事实,滁州市公安局明知道这个案件有问题,还推诿不予办理。请问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你们拿什么来作为适当的理由回复全国网友,记者确得这个事情我们应该重新查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办结。

     刘倩倩  董兵  贺涵

免责声明:

    以上为来信全文刊登,内容未经完全核实,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只供参考之用。 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网站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