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消息(记者:田霄):您以为避开远洋捕捞就能安然无恙?瞧瞧广西北海的近海垂钓事件,北海中院的三名法官竟以 60 多万的债务让一家公司近 3.7 亿的财物面临破产重组,在地方没有任何屏障,在一周内获得快速通过,受害企业强烈请求北海纪委检察护企:以 60多万债务申请破产近 3.7亿的不法案件,案件真相也浮出水面,而操控案件背后闪现一些勾兑痕迹。

       以60多万债务申请3.7亿价值程序存疑

      现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桂 05 破申 1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浦县某银行对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在此之前,公司表示一直未收到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或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破产的相关材料。

      公司代表认为广西北海业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第(三)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不应裁定受理债权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大部分债务已履行完毕,剩余小部分处于执行中的债务(多数为疫情期间停业的业主起诉的案件,2022 年底,疫情放开,公司立即变卖财产筹备资金,马上建设并抓紧向业主交房。公司的资产,本楼盘商品房除已销售网签的(65)套,大部分只收了定金,还剩余(796)套,均价不低于 25 万一套;商铺 10000 平方,均价不低于 15000 元一平方;地下室停车位 270 多个,不低于 10 万一个车位。以最低价格估算,这三项合计约 3.7 亿。购置土地及偿还的债务 1.7 亿多,楼盘投资建起接近 1.1 亿,两项合计:投入了 2.8 亿。自身资产远超负债数十倍,完全能够履行义务,而且房地产交易信息均是公开的,公司尚有资产可供执行,未达到资不抵债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程度。

       虚列债务和金额存在蹊跷,公司被执行中的案件数额并非 16 件,实则仅有 11 件;债务总额也未达到 52207352.25 元,实际上债务总额为 4930471.94 元,案件仅 11 件,全部由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受理。正在执行的案件仅有 2 件,案号分别为:1、(2024)桂 0502 执 5491 号;2、(2024)桂 0502 执恢 946 号。已经终本,未恢复执行程序的案件有 9 件,案号依次为:1、(2022)桂 0502 执 3594 号;2、(2022)桂 0502 执 1612 号;3、(2021)桂 0502 执 5428 号;4、(2021)桂 0502 执 3061 号;5、(2021)桂 0502 执 3024 号;6、(2021)桂 0502 执 538 号;7、(2021)桂 0502 执 528 号;8、(2021)桂 0502 执 266 号;9、(2020)桂 0502 执 1520 号。《此案申请执行人已查封了被执行人在博白土地证号为【博国用(2012)第 018114】号的三间商铺,占地面积 200 多平方,价值 500 多万,可供执行》。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执行的案件有三件,案号分别为:(2016)桂 0103 执 1698 号,(2016)桂 0103 执 1697 号,(2016)桂 0103 执 1696 号,执行总标的为 46984784.22 元。这三件执行案件经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北海市银海区法院管辖,已于 2019 年 6 月前全部履行完毕,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向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贷款结清证明,并解除了作为债权抵押物、位于广西北海市长青路 1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北国用(2013)第 B50125 号的抵押登记。由于在该三案中,尚有个人担保未能履行完毕,因此,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对这三件执行案只是作出终本裁定,未作出结案决定书,但已在最高限额内承担了保证责任。

      神速破产 紧急接手背后有人操控案件身影

     (2024)桂 05 破申 18 号裁定书中的数额是错误的。法院面对一个以60多万债务申请如此轻易就受理了价值3.7亿企业破产,从 9 月 20 日申请到 9 月 27 日受理,时间极短又神速通过。法院作为权威部门,不可能连这种错误都不审查就迅速受理,必定存在人为利益关系在其中,还有管理人是否存在内定以及与主办合议庭人员利益关系捆绑的情况。

        法院执转破形式上虽不需要通知债务人,但是仅因为几十万就申请破产3.7亿资产,是否应当依据实际情况与债务人沟通能否处理之后再做决策?在国家如此注重营商环境的情况下,北海营商环境令人咋舌,并且本楼盘在保交楼名单内,如此贸然地受理破产重整,背后是闪现领导身影为操控?房地产专班几次三番一边向业主诋毁企业,另外轮番催促企业办理移交令人生疑?

        该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债务达四百多万,其中大部分是业主因疫情期间停工而提起的诉讼。如今施工后,再无业主投诉及反映问题,只要能够交房,基本就能解决。当前工地一直在加紧施工,原本与业主约定 10 月 28 日开盘,11 月份向业主交房。但因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四处张贴对本楼盘破产重组的公告,逼迫楼盘负责人交出公章及相关手续,还迫使楼盘负责人离开楼盘。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难以毁灭性。接管管理人还下令施工方停工,通过网络招聘重组投资人及施工人员,并要求交保证金,还强行让业主向管理人报案,有林姓几户业主因此与管理人发生争吵。十多位业主表示:“这几年我们非常了解开发商,他们为了把楼做完交给我们,甚至变卖完家产,用心良苦。眼看就要交房了,若不是你们来瞎搅和就是诋毁,我们 11 月就能拿到房。我们要去政府及相关部门告你们。本楼盘根本不符合破产重整的条件,明显是有相关人员为了利益在操纵此事。”

       前些天,接管人到售楼部与开发商及施工方进行洽谈,接管人威胁说:“你们开发商不配合,那我就不定 3000 元、2000 元一平方,一直卖,吃亏的还是你们开发商,这就是你们不配合的后果。”开发商和施工方都说:“抵给施工方都是按最低 6500 元一平方,要是按 3000 元、2000 元卖掉,我们开发商这辈子都还不清债,这个后果谁来负责。”

      工程尚有在建工程正在临工收尾。法院贸然受理企业的破产申请,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施工,也会给北海市的营商环境带来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由于疫情影响,多数企业经营困难,公司仍能继续经营施工,由此可见,人财务状况良好,执行案件可以协商解决。

      如今,法院委托管理人的情况已到了十分紧急的关头围猎企业,急需予以制止,以防损失和影响进一步扩大!

      法院执行局长和主审法官态度暧昧

      针对公司代表提出的问题,北海中院执行局局长表示不知情,建议申请再审。目前广西高院已受理,然而对于法官滥用 60 多万债权申请破产过程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这一问题,主审法官王萍未作回答便匆忙挂断电话,拒绝判后各种答疑,北京熊律师认为:上面围猎企业程序违法,造成企业巨大损失,已经构成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北海纪委和检察应当作为制止。

       公司代表已向北海纪委 检察和媒体求助,希望相关领导能尽快出面制止,为我们主持公道,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惩相关违徇私枉法和滥权人员,但至发稿前没收到任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