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邹伟实名反映山东禹城市南街社区新农村回迁小区第一标段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及背后的腐败黑幕
举报人叫邹伟,北京昊宇双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人。在这里,举报人怀着悲愤与无奈的心情,向社会公开举报山东禹城市南街社区新农村回迁小区第一标段工程的严重质量安全问题以及背后的涉贪涉腐问题。这项原本应为居民群众服务的民生工程,却因官商勾结、涉腐严重及从中获得利益的官员充当保护伞,最终沦为某些腐败官员中饱私囊的“捞钱工程”;沦为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禹城市政府和国泰建设集团(下称“国泰公司”)操控的这项工程,不但虚假招标、违规施工,而且明目张胆地使用劣质材料及干预验收,甚至在我多次实名举报后,仍未引起禹城市主要领导的重视,不但没有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反而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恶意拖欠、克扣举报人工程款,将举报人逼得只剩下死路一条!
一、“豆腐渣”工程的核心问题
1.主体结构使用劣质钢筋
在1#、2#、5#、6#和7#号楼的主体结构中,施工方未经检测或审批,使用大量非标钢筋,涉及数百吨劣质材料。劣质钢筋使得建筑的承重能力严重不足,部分楼顶板已出现裂缝和位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威胁住户安全。
2.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次结构
在建筑二次结构施工中,施工方擅自取消了构造柱等关键结构,特别是消防箱附近的设计要求未按图施工,显著削弱建筑抗震能力和整体稳定性。此次违规施工行为直接加大了建筑在自然灾害中的安全风险,留下了重大隐患。
3.混凝土强度严重不足
施工过程中,部分混凝土因掺杂了水、沙石等材料,质量大打折扣。1#、2#、6#、7#号楼的墙板厚度平均少了一至两公分,严重低于施工标准要求,质检站多次检测显示强度不达标。然而,因上级领导打招呼,质检部门最终仍然勉强通过了验收。
4.防水工程未经合规验收
防水层施工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材料和工艺均未达标。尽管问题显著,但因某些领导强行干预,防水工程通过了验收,未来或将导致渗水、霉变等影响住户生活质量的问题。
5.低劣装修材料造成伤亡事故
装修阶段使用不合格材料,直接导致了多起伤亡事故。早在2015年12月,因建筑材料质量不达标,多名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甚至有一人死亡。面对严重的质量问题,相关负责人仅以象征性罚款敷衍,未作彻查或整改,甚至未承担任何责任。
6.官员利用工程谋取非法利益
该项目成为禹城市多位官员牟利的工具,国泰公司在项目承包过程中强迫我等施工方向领导行贿,并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巨额利益。因举报该腐败行为,我遭遇多次威胁和打压,个人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7.多次举报无果,遭受压制
我数次向禹城市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均未得到任何实质性处理,甚至被列为“维稳双控”人员,面临持续的打压和报复。禹城市委书记苏兰武在知悉问题后,不仅未采取有效行动,反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腐败蔓延。
二、故意拖欠工程款与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2013年5月,我司挂靠国泰公司中标该工程,合同金额8604万元。尽管按合同应在2014年10月竣工,禹城市政府平台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并多次增项未确认,导致实际完工日期推迟至2018年10月。工程结束后,政府应支付我司13936万元,至今拖欠4272万元。
在支付过程中,政府不按合同直接将款项打给我司,而是拨付给列入失信名单的国泰公司,国泰公司利用此优势拒绝支付,甚至将我方的合法借款说成是“投资款”,进一步损害我司利益。
三、举报人面临生死威胁,呼吁上级纪委监委彻查工程腐败
因工程款纠纷及多次举报不被处理,国泰公司和政府官员变本加厉地威胁我及家人。迫于压力,我曾服毒自杀,经20多天抢救才捡回一命,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作为一个家有癌症晚期妻子、年迈父母、年幼子女的普通农民,我已几近绝望,但举报人仍希望社会正义能够得到伸张;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依法得到回归。同时,举报人强烈呼吁上级纪委监委尽快成立联合调查组,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能深入调查,彻底揭露禹城市政府在此项目中的涉腐行为,追究相关涉贪涉腐官员的法律责任,我司保留有全部施工过程的录音录像证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希望通过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上级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正义发力,彻底拔除这一腐败链条,以保障受害居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确保民生工程惠及民生和增进民生福祉。
声明:举报人(邹伟)保证上述举报网文内容的真实性,若有不实之处,举报人(邹伟)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举报材料将投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督查办、国家信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高检、山东省纪委监委、山东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山东省信访局、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检察院等。
邹伟讲,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他拿不回工程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邹伟所做的工程,既是“豆腐渣”工程,也是腐败工程。
相信邹伟在举报材料中陈述的山东禹城市南街社区新农村回迁小区第一标段工程中存在的两大问题即质量问题和腐败问题,完全是事实,没有半点虚假成分。本来,中纪委早就说过,建设工程就是腐败的“重灾区”,而邹伟在举报材料中说的工程质量问题,摆出了十分具体、直接、硬核的证据,有铁证支撑的“质量问题”举报可谓不容置辩,至于腐败问题,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太多的实例告诉我们:凡“豆腐渣”工程,都必然存在着腐败问题。事实上,质量问题和腐败问题总是粘连在一起。现在的问题是,禹城既不查工程质量问题,也不查工程腐败问题,反而通过刑事手段和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对举报人邹伟实施打击报复。其实,邹伟作为一个外地施工人,公开举报禹城南街社区新农村回迁小区第一标段工程的质量和腐败问题,也是被逼无奈,假如政府能依约给邹伟支付工程款,邹伟连举报的念头都不会产生。不用说,政府不能依约支付工程款,禹城市住建局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局和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国泰集团签约,工程款支付给国泰集团,再由国泰集团支付给实际施工人邹伟。问题在于,被列入失信人的国泰集团,其“失信”二字本身就是意味着其诚信缺失,钱到了国泰集团手里,国泰集团可能依约及时足额地给邹伟支付工程款吗?于是,实际施工人必须在禹城市住建局的协调之下才能拿到工程款,在禹城市住建局作为不力的情况下,便出现了邹伟“讨工程款难”的情况。
禹城市住建局明知国泰集团是失信单位,却还要与之签约并将工程款支付给国泰集团,那么国泰集团是否是某个领导的“关系户”?如果是“关系户”,那么国泰集团是否给个别领导输送了利益?
在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要求实际施工人邹伟不按图纸施工并使用劣质材料,其背后的驱动力肯定是源于腐败!
“为自己的贪腐行动“买单”,这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哲理。”确实,按常理或者说在正常的情况下,谁腐败就该让谁付出代价,即谁腐败就该让谁埋单。然而,山东禹城市南街社区新农村回迁小区第一标段工程中的腐败问题,竟然不是由涉腐官员埋单,而是由实际施工人邹伟埋单,请问这是哪门子道理?当然,目前还不知道是谁将“公权手”伸进了工程?谁在该项工程中获得了腐败利益?这有赖于上级纪委监委根据邹伟提供的线索展开深入全面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