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有关信托兑付和执法机构如何公正维护公民权益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担忧。这种问题不仅影响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对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以后投资人谁还敢来购买信托产品。

       最近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执法机构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投资人因信托到期不能按照约定及时兑付而发起的诉讼:要求执法机构判决中航信托及时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投资人主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应依照销售时的书面宣传单承诺24个到期,18个月就可提前退出,认购单证和信托合同载明24个月到期。但执法机构却以信托公司有权延期为由,驳回了投资人的诉请。实际上信托合同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74亿2千5百万元和新余航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万元共同成立的深圳市佳业航鼎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却对于投资人的钱,是否投资、投到哪儿、以及当前的财务状况都不能说清楚。只是发个延期公告,就是可以作为不按期兑付的理由吗?一个注册资金仅2万元的新余航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能对投资人负责任吗?中航信托就是这样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义务的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信托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为企业带来重要的融资通道,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渠道。遗憾的是一些不良的信托公司,完全忽视投资人的利益,销售时夸大承诺收益,到期迟迟无法兑付,导致投资者的重大损失。

        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造成了威胁。其次,执法机构作为维护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机构,应该承担起维护公民权益的责任。然而,一些执法机构在处理案件时存在不公正、不透明、保护当地信托公司等问题,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利益,也对社会的公正和法治建设造成了威胁。因此,我们呼吁广大投资者和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自律,确保信托和执法机构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建设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稳定、公正的社会环境。最后,再次强调,信托和执法机构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要机构,必须确保其公正性和透明度。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建设一个更加公正、稳定、和谐的社会。
       一个投资中航信托产品的投资人 

      来源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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