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吉林省通榆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李敬波:复员参加工作后编制问题几十年无法解决,北京维权被当地警方非法采取刑事措施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李敬波,男,52岁,退役军人,单位:通榆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务:工人,身份证号:222327197207090076,电话:15834646555。本人反应问题如下,属实愿负法律责任。
我于1990年12月入伍,湖南省怀化市80504部队服役,我在服役期间在机械连工作,负责开凿山洞,三年来经常出色完成首长交给的各项本职工作任务,多次获部队嘉奖。
       1993年复员回到家乡。
       1995年我被分配到县城建局下属房产管理处工作。
       1996年,我被组织调到环卫处工作至今。我有人事编制,没有财编(当时有范世金局长作证)
       1996年至1999年,我在环卫处工作时以临时工标准每月180元至200元不等。
       1999年因病离岗。
       2019年,发现事业编不在当案内,由于在部队开凿山洞时腿部受伤,至今无法痊愈,无法承担巨额治疗费用,只能一边打工一边看伤。
       2018年4月至2019年,因无工作四处打工维持生活,因无编制和五险一金才导致我上访。
       2020年和时任局长于文忠,签署不平等协议,不签字不让上班,我被逼无奈才签署不平等协议,签完字后就回到原单位上班。
       2021年10月18日至同年11月11日,因我去北京上访,中途在火车上被当地警方非法截访,到北京站后,被当地警方用特警车辆押回。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25天,释放时让我家属找人办理取保候审一年手续后才释放。警方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我再次上访。
      2023年8月26日,我和刘伟再次去北京请律师时,被县驻京办派出所强行带回,回来后被公安局询问笔录后才释放。
       我的要求:
      1、要求追究当地民警的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撤销处罚决定书,给予25天的国家赔偿。
      2、恢复编制;
     3、补齐五险一金;
     4、补发生活补助金;
     本人反应问题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请求各级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退役军人的编制早日得到解决。
     
      军礼!
      求助人:李敬波
      2023年9月13日
     附带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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